发布时间:2024-02-26 14:02 浏览:0 次
各服务机构代表: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按照制度要求,本着公开、公平、服务、合作的原则,拟对2024年服务项目委托实施,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项目合作机构遴选。
委托方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委托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里甲30号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一、项目介绍
1.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春秋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年计划4次,在职教职工春季、秋季各一次外出活动,离退休教职工春季、秋季各一次外出活动,按照实际支出计算。您可自行设计活动方案参与遴选。
2.奖品、慰问品等物品采购:按照人均100,150,300,400,590元等标准;您可自行设计活动方案参与遴选。
二、机构资质要求
参与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服务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公司;
2.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服务工作经验,能提供教师发展学院优质的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4.服务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截止到3月8日前,服务机构提交机构资质证明电子版材料如下: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管理经验、服务水平介绍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方案;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上电子资料均需发送至邮箱:zx376222425@163.com
在遴选会当天您需提供以下材料: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留存我单位复印件1份(盖章);机构介绍材料6份(含以往项目介绍)。
(二)参与遴选会
届时,服务机构代表需要阐述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服务机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相关经验和优势;针对应标项目进行设计方案介绍及项目实施保障说明;每家机构陈述限时10分钟,专家提问不限时。由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合议后,确定通过遴选的服务机构名单。
(三)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将于遴选会后一周内电话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审核标准。
此遴选通知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四、遴选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 月13 日(星期三)下午13:30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三楼301会议室(朝阳区静安里甲30号)
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张心 手机:13701236537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