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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朝阳分院内部办公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遴选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16:03   浏览:0

关于召开“朝阳分院内部办公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遴选会”的通知

 

各服务机构代表:

为贯彻发展现代化教师职业教育,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0年-2020年)》精神,我院在十三五期间拟通过移动互联网等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构建融网络、技术为一体的智能个性化综合信息化办公服务体系,构建具有感知全面、响应及时、智能综合、随需应变、高效运行等特征的智能化办公环境。随着分院业务的不断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办公平台的进一步完善成为分院信息化进程的必要条件。为了更好的保证自身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OA系统的应用管理水平,更好提供可靠稳定的信息安全发布,为本区干部及教师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服务及分院内部无纸化办公的实施,计划实施内部办公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源遴选原则

(一)标准规范为主、服务质量为先的原则

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具有提供系统开发的经验和能力。

(二)平台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

朝阳分院内部办公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面向国内各机构开展遴选工作,本着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合作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二次开发项目的建设服务工作。

(三)服务为先、能力为重的原则

重视开发单位已有的开发经验,以项目内容的针对性;开发经验和开发优势;团队力量和服务水平;开发价格和垫付能力等作为考查条件。

二、资源遴选要求

参与内部办公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公司;

2. 服务机构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服务机构需具有服务优势,对教育单位的服务要求及特点需有清晰准确的理解和服务提供能力;

4. 服务机构需具备专门的服务支持队伍,服务经理和服务工程师需具备专业资格;

5. 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资源遴选内容

遴选符合需求的服务机构,优质完成朝阳分院内部办公管理平台二次开发项目并提供售后服务。

四、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4月2日(周一)09:00-16:00,服务机构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二层216室(朝阳分院地址: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查看):

1. 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等);

(二)参与遴选会

4月3日(周二)前,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并阐述项目实施方案。(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定;

(三)通知遴选机构

一周后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服务标准,合格单位即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开展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磊65088899-83418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