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3:10 浏览:0 次
各服务机构代表:
关注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关爱教师,提升教师积极心理品质,对教师应对挑战和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指出,要“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2023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指出“面向中小学校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等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于此,面向朝阳区中小学教师开展积极心理品质提升项目,特面向社会专业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作目的
1.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心理培训的作用,为朝阳区中小学教师提供专业的、通识的培训服务,促进其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其应对压力的能力,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心理健康素养提升。
2.发挥第三方机构的师资团队优势,定制化高端积极心理品质课程培训,促进教师将积极心理学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在培训基础上,选拔出优秀的种子教师,引领区域整体心理健康教育发展。
二、合作内容
1.“积极心理品质提升”通识性线上培训
合作机构有线上学习平台和系统的积极心理课程内容,能够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开展“积极心理品质提升”专项培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2.“积极心理品质提升”高端线下培训
在通识培训的基础上,开展更深入的培训,能够整合师资、研发课程,通过线下培训、集中面授的方式开展专项培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3.过程性管理和考核
合作机构在实施培训过程中,需要进行学员成长管理,通过作业等方式开展评价,促进学习效果的转化。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甄选出优秀的种子教师,促进朝阳区积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三、合作要求
1.服务机构具备合格的资质。
2.服务机构具备教育培训从业经验和优势,拥有经验丰富、专业的、稳定的心理培训师队伍,有专业的、可定制化的课程内容。
3.服务机构需要遵守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的管理规定,满足教师发展学院的工作要求。
4.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四、合作机构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包括资质审核、参与遴选会、结果公告三个阶段。
(一)资质审核
通过教师发展学院服务供应单位遴选资质审核的机构均可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资料提供时间:2024年10月14日(周一)至2024年10月21日(周一)期间。
2.资料提供方式:
(1)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120649433@qq.com。
(2)纸质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401室杨老师(地址:朝阳区静安里甲30号)。
3.提交材料清单: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资源情况,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人员技术资质,评估方法等);
(3)近期项目案例等。
(二)参与遴选会
2024年10月22日,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阐述基本情况(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和认定。
(三)遴选会结束后,遴选结果一周内告知参与方。根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机构入选资源库,签订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杨老师 15117931766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