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30 09:08 浏览:0 次
各服务机构代表:
为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及《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修订)》的文件精神与要求,获得区域性高中学生心理发展状况而开展此项工作。依据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特召开“朝阳区高中学生心理测评项目2023年”资源遴选会。目的是不断拓展并有效利用优质测评资源,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遴选出能为我区高中学生提供心理测评服务的优质资源,建立和完善资源库,共同合作助力朝阳高中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一、合作目的
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心理学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专业优势,系统探索高中学生心理因素的发展变化对其学业成绩的影响力;发现高中生心理状况的相关影响因素;以及为改善高中学生心理状况尤其是毕业生心理状况提供可靠的科学评估和有效支持。二、合作内容1.高中学生心理测评内容的研发与流程的标准化
合作机构需要提供朝阳区高中学生心理测评方案及相关的测评内容的研发与流程标准化设计。
2.高中学生心理测评的实施
合作机构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全区范围内的高中学生心理测评工作。
3.高中学生心理测评数据分析与报告提交
合作机构提供不同层面的学生心理数据分析报告。
4.根据教师学院要求提供心理专业专家支持。
三、合作要求
1.服务机构具备合格的资质。
2.服务机构具备专业的心理测量、项目实施、数据分析和专家支持等方面的能力与经验。
3.服务机构需要遵守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的管理规定,满足教师学院的工作要求。
4.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四、合作机构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通过教师学院服务供应单位遴选资质审核的机构均可参加。
具体要求如下:
资料提供时间:2023年9月1日(周五)至2023年9月7日(周四)
资料提供方式:
2.纸质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401室荆承红
(地址:朝阳区静安东街32号)。
提交材料清单: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资源情况,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人员技术资质,评估方法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本项目方案等。
(二)参与遴选
2023年9月8日起,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及地点,合格机构代表根据通知参与遴选。
(三)结果通知
遴选结果一周内告知参与方。
联系人: 荆承红 13520806644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