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14:03 浏览:0 次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办公地址现已回迁至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为做好单位内部物业管理,现公告遴选物业公司,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遴选一家物业公司,暂配保洁人员2名。工作地点为团结湖路23号。执行国家及市、区工作时间,不提供住宿。
二、物业公司需具备:
1.符合北京市政府采购资质。
2.执行朝阳区教委相关工作要求。
3.信誉良好,人员齐备,服务热情。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所有参与公司,均需参加我院的正式遴选程序。
三、凡符合要求的物业公司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携带公司资质类纸质材料与我单位联系。联系人刘老师13161611136,张老师13701236537。
四、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3月17日。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