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1 16:10 浏览:0 次
各服务机构代表: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委托实施,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项目合作机构遴选。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
3.委托方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4.委托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5.项目预算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物业服务价格标准*服务面积”的公式核算。
6.服务内容:面议。
二、机构资质要求
参与2026年物业服务管理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公司。
2.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物业(含保洁)服务管理经验,能为教师发展学院提供优质的物业(含保洁)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了解物业服务规范要求,业务能力强。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4.服务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名列北京市朝阳区政采目录中。
三、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1)材料提交时间:
请参选机构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2)材料提交方式:
服务机构可上传相关机构资质证明电子版材料至邮箱:81834880@qq.com。
(3)材料提交内容: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管理经验、服务水平介绍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方案。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二)参与遴选会
资质审核通过后,我院将电话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时间及地点。接到通知的服务机构代表需在规定时间参加遴选会,按要求阐述基本情况并回答专家问题。(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定。
(三)我院将于遴选会结束两周内电话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遴选结果,并与之签订服务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此遴选通知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 总务办公室 沈老师
联系电话:13801307316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