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4 15:08 浏览:0 次
各位老师大家好:
现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国家级示范培训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包括通识培训和科目培训两部分。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培训方式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新课标新教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新课标解读”栏目,也可通过“智慧中小学”APP进行学习。
具体培训事宜请见附件1。
科研与课程建设中心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