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1 10:06 浏览:0 次
关于召开“2020朝阳区干部教师学习研修服务支撑项目遴选会”的通知
各服务机构代表: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按照制度要求,本着公开、公平、服务、合作的原则,拟对“2020朝阳区干部教师学习研修服务支撑项目”委托实施,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项目合作机构遴选。
委托方名称 :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委托方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团结湖公园东门往北50米路西)
一、项目介绍
2020朝阳区干部教师学习研修服务支撑项目依据《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对网络环境技术支撑与管理的需求,构建专业化网络运维团队,提供实时的驻场服务,实时监控研修网和校园网教学环境的运行安全,对运行中的新需求做出快速响应,不断提升分院网络化管理和教学的有效运行能力和服务质量。项目主要实现以下内容:
1. 做好与市库平台对接系统支撑服务;
2. 客服支持;
3. 所有子系统的使用技术维护,各级数据分析服务;
4. 教学实施支撑服务,修正教学平台的功能bug;
5. 数据校验审核支撑;
6. 因此聘请专业公司对“2020朝阳区干部教师学习研修服务支撑项目”委托实施。
二、资金预算
项目总预算 :¥976200元
本次遴选的项目预算金额:745000元
三、机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参与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遴选;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遴选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四、遴选原则
1. 标准规范为主、服务质量为先的原则
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具有提供IT技术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2. 平台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
五、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2020年6月11日(周四)至2020年6月18日(周四)上午8:30—16:30期间,服务机构提交机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hqpdan@163.com。资质证明材料如下:
1.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①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③“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④“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
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的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⑦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 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管理经验、服务水平、各种可以证明公司实力和能力的相关资质等)。
3. 近期同类项目业绩。
4. 机构相关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 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半年内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参与遴选会
2020年6月22日前,通知服务单位遴选会的时间及地点,各单位代表参与遴选会(必要时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阐述基本情况。(每家单位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定。遴选时,您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机构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复印件各1份
2. 信息化运维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说明5份。
由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合议后,确定通过遴选的服务机构名单。
(三)通知提示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将于一周内电话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审核标准,并与之签订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此遴选通知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胡秋萍 18701097167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