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7 08:11 浏览:0 次
通 知
各位老师上午好: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荣誉称号”奖励办法》,现进行2019年度行政荣誉类称号统计,请有相关荣誉称号的老师于11月8日(周五)中午前将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到院务部张琦老师处。
1.时间范围:2019年1月以后;
2.教职工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指被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分院授予的各种称号;获得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分院授予的各种集体荣誉称号;
3.一年内获得多种荣誉称号者,只享受一项奖励;
4.有政策规定给予各类补贴的称号者,不享受重复奖励;
5.各种荣誉称号应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复印留存。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