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8 16:04 浏览:2 次
在当前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双减”政策全面落地的新形势下,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全面发展愈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之下,将身心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需要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进实施全员育心制度,提升教师“育心”意识和能力,在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促进学生心理和谐与人格健全。为了提升教师群体的心理育人能力与自我关怀能力,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校园心理支持体系,面向朝阳区集团校干部教师开展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项目,特面向社会专业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合作目的
(一)提升教师掌握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干预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提升教师基于学习心理学的学生行为理解与应对能力
(三)提升教师沟通艺术与家校协同策略
(四)通过入校指导,将理念转化为心理班会课与学科课堂实践
(五)形成一批可推广的优质课程资源与心育案例
二、服务规模
22所集团校约90名左右中小学校德育干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
三、服务需求
(一)培训方案设计: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人群提供科学、系统、创新的整体培训方案;
(二)培训内容要求:根据培训目标提供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识别、基于学习心理学的学生行为解码与应对、校园突发心理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与角色分工、全员育心视角下的校园欺凌防治、教师的沟通艺术与情感表达、学生社交能力发展的关键阶段与教育支持等六方面集中培训内容;
(三)入校指导要求:发挥第三方机构的师资团队优势,以22所集团校为单位进行入校指导听评课,指导内容涵盖两部分内容:帮助班主任掌握心理班会课(同伴交往内容)的设计逻辑、实施技巧、反思方法,让班会课从“说教、通知、批评”转向“体验、对话、成长”;帮助学科教师在不增加教学负担、不牺牲学科目标的前提下,在日常课堂中融入心理支持元素,让课堂成为心理安全的场域。
(四)管理与服务要求: 负责培训期间的日常教学管理、学员考核、后勤服务及安全保障。
(五)培训成果要求:培训结束需提交详尽的项目评估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心育成果案例集和一校一节精品课程资源。
(六)项目周期:一年
(七)项目预算:485000以内
四、合作要求
(一)服务机构具备合格的资质。
(二)服务机构具备教育培训从业经验和优势,拥有经验丰富、专业的、稳定的心理培训师队伍,有专业的、可定制化的课程内容。
(三)服务机构需要遵守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的管理规定,满足教师发展学院的工作要求。
(四)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五、合作机构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包括资质审核、参与遴选会、结果公告三个阶段。
(一)资质审核
通过教师发展学院服务供应单位遴选资质审核的机构均可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资料提供时间:2026年4 月17 日至2026年5 月6 日期间。
2.资料提供方式:
(1)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68352669@qq.com。
(2)纸质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205室何老师(地址:朝阳区团结湖23号)。
3.提交材料清单: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中业务/经营范围如有“不含教育培训”字样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资源情况,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人员技术资质,评估方法等);
(3)一份近三年以来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成功项目案例;
(4)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方案设计;
(二)参与遴选会
2026年 5月11 日,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阐述基本情况(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和认定。
(三)遴选会结束后,遴选结果一周内告知参与方。根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机构入选资源库,签订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老师 18701506079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6年4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