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0 08:03 浏览:0 次
关于召开“朝阳区幼儿园教师培训资源遴选会”的通知
各服务机构代表:
为落实《北京市朝阳区“十三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朝阳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拓展并有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朝阳区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特召开“朝阳区幼儿园教师培训资源遴选会”,主要目的是遴选出能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素养提升服务的优质资源,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资源库,合作培养朝阳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源遴选原则
(一)标准为主、课程为先的原则
培训院校或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具有培养幼儿园教师的经验和能力,课程具有特色和影响力。拥有一定的培训能力和项目培训资源,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设计针对性课程。
(二)平台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
朝阳分院的幼儿园教师培训资源库为开放式平台,全天候面向国内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定期举办资源遴选招募活动,本着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合作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资源库建设工作。
(三)服务为先、能力为重的原则
重视培训单位已有的人才培养经验,以课程内容的针对性、教学资源、服务质量和特色人才培养优势作为考查条件,同时能结合朝阳区教育实际,有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的机构将优先考虑。
二、资源遴选要求
参与幼儿园教师培训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参见【附件1】);
2.服务机构具有教育从业经验和培训优势,能对朝阳区幼儿园教师队伍相关培训项目提供学科人才或综合人才专项服务,培训资源和服务能力符合人才发展要求;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资源遴选内容
以《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十三五”幼儿园教师队伍素养培训方案》为导向,遴选符合需求的服务机构,构建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体系,优质完成培训任务。
培训机构:能胜任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培训院校或拥有培训资源的机构。
培训项目:是指能够有效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的各类成熟培训项目。
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培训院校:
培训环境和服务水平;培训经验和培训优势;师资力量和课程内容;组织管理和培训效能;培训价格和垫付能力等。
(二)培训机构
开发培训资源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经验和课程优势;组织管理和培训效能;市场优势和垫付能力等。
四、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2017年3月23日(周四)09:00-16:00,服务机构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南楼二层205室(朝阳分院地址:朝阳区甜水园街1号,北京图书批发交易市场南侧);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查看):
1. 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培训资源情况,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师资课程,评估方法等);
3. 近期项目案例及培训方案。
(二)参与遴选会
2017年3月28日前,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及地点,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阐述基本情况。(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定;
(三)两周后书面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培训标准,合格单位即签订培训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合格机构录入我区幼儿园教师培训资源库,备选后续培训工作。
五、近期拟合作项目
(一)园长课程领导力培训
目标与任务:对200名一级一类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使园长清晰幼儿园课程建设应遵循的原则,明确常见课程模式的理念与特点以及进行课程选择的原则与方法,能够对自己幼儿园的课程进行反思、诊断和改进。
(二)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能力提升培训
目标与任务:对200名非一级一类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引导园长知法守法、按照相关要求办园,增强办园的规范性。
(三)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端培训
目标与任务:为朝阳区幼儿园培养66名精通家庭教育指导的骨干教师,使这些教师熟练掌握家庭教育指导的策略与方法,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及培训其他教师的任务。
(四)社会力量办园骨干教师内驱力唤醒高端研修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园8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通过积极心理学、职业规划引导等方式,唤起教师对幼儿教育职业的热情,帮助教师发现自身的潜能和优势,培养教师的职业自信。
(五)社会力量办园骨干教师区域游戏指导能力提升
目标与任务:面向社会力量办园13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帮助教师清晰幼儿园区域游戏的理念、指导原则与方法,掌握幼儿园常设活动区的功能、环境创设与游戏指导方法。
(六)社会力量办园教师职业压力管理及应对策略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社会力量办园80名骨干教师进行专门的指导和培训,引导教师学会压力诊断及减压方法,培养阳光心态,保持心理健康,为幼儿营造温馨愉悦的班级氛围。
(七)幼儿园青年教师拔尖后备人才专业素养测评
目标与任务:对20名青年教师拔尖后备人才进行专业素养测评,对每位拔尖后备人才的特点及特长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并量身定制培养方案,为后期追踪培养提供依据。
(八)幼儿园数学核心骨干教师高端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80名数学核心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帮助教师掌握数学核心经验,理解幼儿数学学习的特点与规律,使其成为幼儿数学教育的“明师”。
(九)幼儿园科学核心经验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15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帮助教师明确科学领域核心价值、主要目标、核心内容与组织方式,提升幼儿园科学骨干教师的教育理念和实践能力。
(十)幼儿园青年教师拔尖后备人才外出考察
目标与任务:带领20名幼儿园青年教师拔尖后备人才出京考察学习,开阔教师视野,激发教师成长的愿望,强化职业理想与信念,为其进行职业规划提供帮助。
(十一)幼儿园园长课程领导力外出考察
目标与任务:带领朝阳区30名优秀园长考察3-4所课程建设方面富有成效的京外幼儿园,帮助园长开阔课程建设事业,清晰课程建设思路与方法,为园长做好本园课程建设提供参考。
(十二)早教师资标准建设项目
目标与任务: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早教师资标准,为朝阳区早教师资聘任和培养提供依据。
(十三)公办园骨干教师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公办幼儿园100名骨干教师开展培训。引导骨干教师学会观察与评价儿童的语言行为,学习通过儿童的行为,深层次解读与评价幼儿心理,理解幼儿,接纳幼儿,并落实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并构建良性的师幼互动关系。
(十四)公办园教师艺术教学核心经验高端培训
目标与任务:针对公办园200名幼儿园艺术核心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幼儿园艺术教育(美术、音乐)的核心概念,通过理论学习,实践落实,到理论学习再到实践落实循环式培训研讨,有效帮助教师掌握艺术领域核心经验,并落实到艺术教育实践中。
(十五)社会园教师儿童心理认知能力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社会力量幼儿园200名非专业教师进行儿童心理特点,认知特点,年龄特点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内容涉及小中大班幼儿心理特点与认知发展特点以及教育教学建议。帮助教师从根本上了解儿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以及建立良好和谐的师幼关系。
(十六)社会园教师艺术核心素养提升研修课程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社会力量园所的80名教师,进行艺术领域核心素养培训。培训包含外显声乐、美术、舞蹈等多样化艺术表现形式的相关理论和技能技巧的培训,并提升教师内隐的艺术审美、艺术赏析等对美的感知态度,实现艺术素养的全面提升。
(十七)社会领域核心经验培训
目标与任务:本培训主要针对朝阳区的200名骨干教师展开,从核心经验的角度帮助教师落实《指南》社会领域中的核心价值,从必要的理论与实践提升两个方面通过培训,实践追踪,名家引领等方式,改善教师在社会领域教育中培养目标缺失,方法策略不当的情况,从根本上提升社会领域教学实践水平。
(十八)朝阳区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图画书阅读教学高端培训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朝阳区公办幼儿园80名骨干教师围绕科学类图画书的阅读与教学进行专门培训,改善幼儿园教学中图画书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形式单一,科学类图画书阅读贫乏,幼儿得不到相应阅读能力提升等一系列问题,并带领教师探索科学图画书阅读的良好形式。
(十九)幼儿园教师师幼互动能力提升培训
目标与任务:针对朝阳区公办幼儿园200名新教师,围绕新教师与幼儿互动专题开展培训,帮助新教师掌握恰当的与幼儿沟通互动的方式,提升与幼儿的日常交流与教学对话水平,以及口头指导、引导幼儿游戏活动的水平。
(二十)德国自然游戏法培训
目标与任务:面向社会力量幼儿园的园长60人进行自然游戏法培训。通过培训能够了解德国先进的教育理念,并将游戏及表演环境教育融入到整体的教学体系中,帮助园长干部了解新型的游戏教育理念,应用到园所的课程建设中。
(二十一)幼儿园教师家园合作理论与实践高端研究课程
目标与任务:面向社会力量园80名教师,开展家园合作培训。切实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师德学习,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引导幼儿教师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联系人:王艳云 13693298338
成利新 13520003075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幼儿园教师合作培养申请人资质
一、培训机构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履行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通过当年年审,注册资金在人民100 万元以上;
2.法人代表及主要投资人需具有与培训机构注册地所在国家的国籍;营业范围中需明确“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单项或多项内容;具有院校资质或具有长期合作的国内院校资源,国内院校需通过教育部认证;
3.具有较为丰富的人才合作培养经验,能自觉接受区教委和相关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4. 高等院校或社会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门从事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的人员或部门,有专业的幼儿园教师培养策划、设计、组织、管理人员或完善的组团规章制度;
5.承接研修团组机构有成功组织教师学习的经验,累计完成赴高校或培训基地学习任务的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
6.有较好的信誉、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人才培养前期投入资金,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二、培训项目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境外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处),能够履行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通过当年年审,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 万元以上;
2.具有教育系统人才培养或培训资格,所提供的案例资料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适合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累计完成教育人才培养人数在200人以上,并能提供相关业绩;
3.具有专业的施教团队,师资力量雄厚,并能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教学实力强,培训环境和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三、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考虑:
1.具备人才培养合作资金总预算(人民币)60%以上的无息垫付能力;
2..能够提供有针对性的优质课程,为朝阳区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机构遴选合格后,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一定如期开展人才培养计划并产生资金往来,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遴选的全部费用和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