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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及视频展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13:09   浏览:0

关于召开“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及视频展示”的通知

 

各机构代表:

为落实《北京市朝阳区“十三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中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同时运用到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生活中,在组织相关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和实践的同时,对师生的优秀作品进行制作宣传,弘扬校园文化,展现校园师生的风采,特对“视频制作及展示”进行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源遴选原则

(一)资质合法、优质为先的原则

参加遴选机构具备合法资质,拥有一定的相关经验背景,能够根据实际需要,完成视频制作及设计与实施。

(二)平台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

朝阳分院的培训资源库为开放式平台,本着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合作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资源遴选工作。

二、资源遴选要求

参与遴选的制作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一)视频制作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

2.服务机构具有一定从业经验和优势,能够在视频方面提供相应服务;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二)展示服务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

2.服务机构具有一定从业经验和优势,能够在视频展示方面提供相应服务;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资源遴选内容

服务水平和资源优势;组织管理和应对突发状况能力;市场优势和垫付能力等。

四、资源遴选程序

(一)服务机构代表阐述基本情况。(每家服务机构限时20分钟)

需提供材料:

1.每家机构需于遴选当日提供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留存我单位复印件1份(盖章);

2.机构介绍材料(含以往优质项目介绍)7份

(二)专家小组进行评估和认定;

(三)一周后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培训标准。合格机构录入我院培训资源库,备选后续培训工作。

五、资源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1日(周四)

上午10:30视频展示制作遴选

地点: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团结湖路23号,原朝阳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在地)二层会议室217

 

有意参加遴选会的机构请于9月18日(周一)9:00前将机构资质证明和介绍材料电子版传至邮箱:490477260@qq.com,未按时发送材料者没有参会资格。

联系人:张硕  65088899-83612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