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5 09:06 浏览:0 次
关于召开“朝阳区干部教师学习研修服务支撑项目监理遴选会”的通知
各朝阳区教育信息化监理入围单位:
面向全区十几个区级管理单位、业务主管科室、300多所学校,以及全区1.8万教职工(中小幼职)的学习、诊断、评价需求,为强化教师学习的评估、诊断和成果认定能力,实现整个教育队伍发展数据的全面采集和动态分析,实现服务、评定、管理、引领和激励五位一体职能提供信息化服务支撑工作。因此聘请专业公司对“朝阳区干部教师学习研修服务支撑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资金
1、技术实现:紧密围绕“十三五”时期转变思想,强化干部教师成果采集和认证功能,强化大数据分析评价功能,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教师自主学习需求的需要进行开放型微课程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教研活动组织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教师自主学习认证系统建设、基于数据的听评课课堂观察评价系统建设、教师工作记录及工作量量化评价系统建设、精品课程推荐管理系统建设、选课中心建设以及学分银行建设;
2、服务与支撑:为了保障新时期教师研训工作的顺利实施,其中保障一线干部教师信息和学习账号的更新和补充,保证招生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教师备课和学员的技术支持。同时学习落实新时期内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师发展研究的推进,需要强有力的专业服务支撑来保障,实现实时的各级数据分析,实现基于网络平台的教学任务实施的支撑,实现对于教学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教师上报数据、系统自动归集数据的技术校验和审核支撑,实现对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管理的服务支撑。
项目地点: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项目总预算:¥3,580,000.00元
项目监理预算:¥137,000.00元
二、 监理遴选原则
1、信息化入围单位原则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教工委北京市朝阳区教委2014《朝阳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朝教党发【2014】12号的相关规定,规模在5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应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监理单位须在朝阳区信息化入围单位范围内;
2、公平竞争的原则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针对本项目监理的遴选,将召集集体会议研究决定,本着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合作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监理单位的遴选工作。
三、 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开标时监理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四、 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1、要求监理单位安排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要求具有高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本项目拟派不少于2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监理证书,工程期间依照规划责任矩阵图合理分工并驻施工现场;
2、监理单位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要求监理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监理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本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4、建设单位对不合格或不服从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更换,并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5、要求对“监理公司关于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盖章。
五、 监理单位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2017年6月6日(周二)14:00-16:00,监理单位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南楼四层407(朝阳分院地址:朝阳区甜水园街1号,北京图书批发交易市场南侧);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监理工作方案及项目案例;
7、监理单位报价加盖公章。
(二)参与遴选会
2017年6月10日前,通知监理单位遴选会的时间及地点,监理单位代表参与遴选会,阐述基本情况。(每家监理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定。
(三)两周后书面通知参与遴选的监理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单位即签订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中标单位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开展后续监理工作。
联系人:胡秋萍 18701097167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