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院务公开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委托项目遴选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积极心理品质项目2021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委托项目遴选通知----北京市朝阳区中小学积极心理品质项目2021

发布时间:2021-04-06 20:04   浏览:0

                   

朝阳区中小学学生积极心理品质项目2021遴选通知

各服务机构代表:

“朝阳区中小学学生积极心理品质”项目旨在为朝阳区小学和初中学生研发积极心理品质课程并指导其实施。项目是保障学生心理品质发展的重要内容,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现阶段的心理健康水平,更从积极心理品质的建设方面为学生提供认知和实践的帮助。

一、合作目的

1.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积极心理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专业优势,为积极心理课程开发提供保障。

2.借助第三方专业团队的专家力量为我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专业培训指导。

3.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心理专业力量,为区域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发展进行一定的监控。

4.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家资源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探索提供专业支持

二、合作内容

1.积极心理课程研发

合作机构需要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展提供积极心理品质专项课程的内容的研发。

2.积极心理课程实施师资培训

根据项目进展,为课程实施的专兼职教师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

3.积极心理课程实施研修指导

针对积极心理课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指导。

4.根据分院要求提供心理专业专家支持。

三、合作要求

1.服务机构具备合格的资质。

2.服务机构具备专业的积极心理师资和学生积极心理品质课程研发、师资培训、教学研究等能力与经验。

3.服务机构需要遵守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的管理规定,满足朝阳分院的工作要求。

4.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四、合作机构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2021年度通过朝阳分院服务供应单位遴选资质审核的机构均可参加。

2021年4月7日(周三)至2021年4月13日(周二)期间,服务机构提交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jchzmx@126.com,纸质材料快递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207室荆承红收朝阳分院地址: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

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资源情况,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人员技术资质,评估方法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本项目方案等。

(二)参与遴选会

2021年4月14日,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及地点。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阐述基本情况(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和认定。

(三)根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机构入选资源库,签订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 荆承红  13520806644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