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6 08:03 浏览: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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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关于信息技术管理人员
及视频创作展示高端培训项目的遴选公告
各服务机构代表: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按照制度要求,本着公开、公平、服务、合作的原则,拟对2018年教师教学能力检核配套视频制作项目委托实施,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项目合作机构遴选。
委托方名称: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委托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团结湖公园东门往北50米路西)。
一、项目介绍
1. 根据培训要求提供高校专业培训课程资源;
2.负责培训基地的开发和实践具体事宜(联系地点、时间、车辆、实践内容、实践指导);
3. 负责集中培训的影像录制(每个课程至少5张图片一个完整教学视频);
4. 培训的作业收集及整理分析等;
5. 视频创作的交流展示。
二、机构资质要求
参与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及视频创作展示高端培训项目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公司;
2.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服务工作经验,能提供朝阳分院教师培训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4.服务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2018年3月6日(周二)至2018年3月13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期间,服务机构提交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四层405室。资质证明材料如下: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管理经验、服务水平介绍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方案。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参与遴选会
2018年3月13日(周二)下午14:00,在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三层会议室,参加资源遴选工作会。届时,服务机构代表需要阐述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服务机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相关经验和优势;针对应标项目进行设计方案介绍及项目实施保障说明;每家机构陈述限时10分钟,专家提问不限时。同时,您需提供以下材料: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留存我单位复印件1份(盖章);机构介绍材料(含以往优质项目介绍)。由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合议后,确定通过遴选的服务机构名单。
(三)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将于一周内电话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审核标准,并与之签订培训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此遴选通知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付明霞 13651017759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