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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13:09   浏览:0

 

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项目遴选公告

各服务机构: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工会要求,按照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2025年培训工作计划开展 “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项目,需要遴选优质服务机构为朝阳区中小学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政策解读”和“家校共育”“学生发展”等相关培训项目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依据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关于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召开“2025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项目服务机构资源遴选会”,主要目的是不断拓展并有效利用优质服务机构、文化公司为教育服务,通过公开、公平、依法的程序,遴选出合格的合作单位,建立和完善服务机构资源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源遴选原则

(一)标准为主、资源为先的原则

文化公司或培训服务机构具备合法资质,具有班主任教师培训的相关经验及能力,拥有一定的研究、指导、管理等职能,能够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服务项目。

(二)平台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的培训资源库为开放式平台,全天候面向国内各培训单位及服务机构开放,定期举办资源遴选招募活动,本着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合作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资源库建设工作。

(三)服务为先、能力为重的原则

重视服务机构已有的相关承办经验、资力雄厚人员充足,以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数量优势;承办经验丰富和资源优势;提供的专业技术力量;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价格和垫付能力等作为考查条件。

二、资源遴选要求

参与 “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项目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具有教师培训课程开发、组织实施、教学教务等专业能力;

2.服务机构具有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知识与能力的项目的优势,能对朝阳区中小学教师育人能力提升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

3. 能对朝阳区中小学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供组织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或综合人才专项服务,资源丰富、服务能力符合中小学教师培训要求;

4.服务机构需要遵守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的管理规定,满足教师发展学院的工作要求。

5.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优中选优原则)。

三、合作内容

线上培训能结合朝阳区中小学教师实际情况提供“家庭教育政策解读”、“不同学生学生特点分析”、“家校沟通技巧”、“家校共育”等相关培训。

四、资源遴选基本概况

(一)预算金额:3万至5万

(二)服务机构:能胜任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课程的相关服务机构及文化公司。

(三)拟合作项目: “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项目面向参加2025年朝阳区中小学教师百人提供服务,合作方根据培训学员需求为教师提供优质的课程服务。

四、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2025年9月15日(周一)至2025年9月19日(周五)08:30—16:00期间,服务机构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电子邮箱qfm321@126.com)。纸质材料快递至: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201室 权老师收。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培训资源情况,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人员技术资质,评估方法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会务方案等。

(二)参与遴选会

待确定日期后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阐述基本情况。(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

(三)根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机构入选资源库,签订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德育心理培训中心 权老师    13651175302

 

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