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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关于移交2018年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16:03   浏览:0

         

兼职档案员:

为做好分院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请您参照《2016年分院归档内容及年限修订》,对您中心/项目组2018年度材料进行收集整理,按时间要求,移交至四层档案员办公室。

一、移交时间及部门安排

序号

中心/项目/类别

时间

1

国际化项目

3月6日

2

新任教师项目

3月21日

3

党务档案

4月2日

4

行政档案

4月8日

5

人事档案

4月15日

6

工会档案

4月22日

7

继续教育办公室

4月29日

8

科研与课程建设中心

5月6日

9

干部培训中心

5月9日

10

党建研究中心

5月13日

11

德育心理培训中心(班主任部分及项目)

5月16日

12

技术资源服务中心

5月20日

13

德育心理培训中心(心理部分及项目)

5月23日

14

对外交流培训中心(高校基地项目)

5月30日

15

基础素质培训中心及文化素养提升项目

6月6日

16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6月10日

17

教师专业发展中心

6月13日

18

朝阳区拔尖青年教师后备人才项目

6月20日

19

会计档案

6月27日

 

二、移交材料内容

1.制作封皮,附封底。(可不装订,用夹子夹好)

2.提交《收进&移出档案登记表》电子版。

3.按照《收进&移出档案登记表》顺序,提交电子版文件夹材料。(文件夹为“XXX中心”或“XXX项目”,文件夹内序号与《收进&移出档案登记表》相对应)

4.请到413室现场移交,双方清点数目,核对电子版档案材料,确认签字。不合格档案当场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您所在中心/项目组的出版物、奖杯、奖牌、证书、外单位赠送的礼品、红头文件等,一并移交至档案室。

2.档案室存放档案为原件,非特殊情况不存放复印件。

3.除上级所发材料外,档案均使用A4、A3纸,特别是涉及手写档案时,要注意打印纸张的规格(A4或A3)。档案用纸不得使用废纸。

4.档案封皮的格式请勿改动,如不小心改动了,请重新下载封皮A4及介绍。

5.为延长档案寿命,便于档案长期保存,手写档案请使用黑色签字笔,禁止使用红笔、铅笔、圆珠笔等。

6.照片档案标注出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摄影者。

7.移交档案前,需把您所要移交的档案标好页数(有页数的材料不用标)。封面不用标注页号,里面有字(或边框)页逐一从小到大标注,统一用黑色签字笔标至外侧下角。

8.档案装订中横版材料,表头在装订线一侧。

9.档案谁拟定,谁负责。兼职档案员有责任指导本中心/项目组成员做好档案收集工作,避免重复做工。

 

 

院务办 档案室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