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5 13:10 浏览:0 次
各学校继教干部(请转交学校校长):
“十三五”期间,朝阳分院构建丰富多元、个性化的研训课程资源,支持学区和学校教师研修活动,为学校和区级骨干(含)以上教师搭设辐射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诚邀各校区级骨干(含)以上的教师(特别欢迎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参与),共同开发和建设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选修课程资源库。
经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朝阳分院于 2020年10月15日(周四)正式启动第二次干部教师研训选修课程申报及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朝阳区教育系统教师培训机构(朝阳分院、区教研中心、区信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朝阳区中小幼职学校,具有区级骨干(含)及以上资格的老师。
2.申报形式
具有区级骨干(含)及以上,市级骨干以下资格的老师只可申报4学时(面授半天)微课程,网上填写《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微课程申报书》。
具有市级骨干(含)及以上资格的老师,可申报4学时(面授半天)微课程和20课时的课程,网上填写《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微课程申报书》、《朝阳区干部教师培训课程申报书》。
3.申报路径
登录“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学习服务平台”(http://yxw.bjchyedu.cn),用“教育ID/密码”登录,进入“个人中心”——“工作中心”——“课程申报”——选择“4课时课程申报”或“20课时课程申报”填写后(请上传区级骨干以上资格证书或证明),点击提交即可。
4.申报初审
对申报书文本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朝阳分院将通知进入课程论证答辩的老师。(见教委公文流转平台通知)
5.论证答辩
本次课程论证采取现场答辩。
二、 课程开发论证时间安排(请仔细查阅并落实)
日期 | 负责人 | 事项 |
10月15日
| 学校各继教干部 (分院业务中心主任) | 请各继教干部查阅课程建设启动 通知,做好组织工作。 |
10月15日
| 申报人 | 网上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填报时间:10月15日-10月29日 |
11月30日前 | 科研与课程建设中心 | 现场答辩,具体时间请关注通知。 |
12月18日前 | 科研与课程建设中心 | 公布课程答辩结果,请关注通知。 |
如遇特殊情况,请以最终通知为准。
三、激励和保障措施
1.申报并审核合格的课程,纳入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课程资源库;
2.课程开发合格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继教学分,颁发相关证书;
3.分院将分批次将合格课程向学区和学校进行课程资源推介。
四、附件
附件1: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微课程申报书(4课时)
附件2:朝阳区干部教师培训课程申报书(20课时)
附件3: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课程开发标准
附件4:朝阳区干部教师研训选修课程自主开发指南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老师(朝阳分院科研与课程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010-65088899 转85408
朝阳区中小学干部教师研训课程建设领导小组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