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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关于工会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3 16:12   浏览:0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关于工会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各服务机构代表: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按照制度要求,本着公开、公平、服务、合作的原则,拟对2018年工会服务项目委托实施,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前来参加项目合作机构遴选。

委托方名称: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委托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团结湖公园东门往北50米路西)。

一、项目介绍

1.在职教职工生日慰问:人均200元,按照100人,总额贰万元整计算;

2.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春秋季主题教育活动:全年共4次,在职教职工春季、秋季各一次外出活动,离退休教职工春季、秋季各一次外出活动,按照实际支出计算。您可自行设计活动方案参与遴选。

3.观看电影、演出等票务购买:在职教职工每年看一次电影,人均200元;看一次演出,人均300元;退休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标准参照在职教职工。

二、机构资质要求

参与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工会服务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格申请人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公司;

2.服务机构具有丰富的服务工作经验,能提供朝阳分院优质的服务。公司服务人员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

3.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4.服务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资源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2017年12月12日(周二)至2017年12月19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期间,服务机构提交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四层401室。资质证明材料如下:

1.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管理经验、服务水平介绍等);

3.近期项目案例及方案。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参与遴选会

2017年12月19日(周二)下午14:00,在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三层会议室,参加资源遴选工作会。届时,服务机构代表需要阐述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服务机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相关经验和优势;针对应标项目进行设计方案介绍及项目实施保障说明;每家机构陈述限时10分钟,专家提问不限时。同时,您需提供以下材料: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和留存我单位复印件1份(盖章);机构介绍材料(含以往优质项目介绍)。由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合议后,确定通过遴选的服务机构名单。

(三)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将于一周内电话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审核标准,并与之签订培训合作意向书(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此遴选通知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胡秋萍   18701097167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