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8 08:02 浏览:0 次
关于召开“朝阳分院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项目遴选会”的通知
各服务机构代表:
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为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提供各类教育培训服务。同时,分院在2017年整体搬迁新址,各项工作繁杂,为了更好的保证自身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更好提供可靠稳定的信息服务,为本区教育信息干部及教师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服务及网上学习指导,计划实施应用系统安全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运维服务遴选原则
(一)标准规范为主、服务质量为先的原则
机构具体合法资质;具有提供IT技术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二)平台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
朝阳分院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项目面向国内各机构开展遴选工作,本着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公平竞争、合作有序的原则,依法进行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的建设服务工作。
二、遴选要求
参与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集成商;
2. 服务机构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服务机构需提供信用记录;
4. 服务机构需具有服务优势,对教育单位的服务要求及特点需有清晰准确的理解和服务提供能力;
5. 服务机构需具备专门的服务支持队伍,服务经理和服务工程师需具备专业资格;
6. 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遴选内容
遴选符合需求的服务机构,优质完成朝阳分院2018年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保障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资质审核
3月5日(周一)09:00-16:00,服务机构提供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至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二层216室(朝阳分院地址:朝阳区团结湖路23号);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查看):
1. 机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和纳税记录。
2. 机构概况(如机构简介,从业经验,管理、服务水平等);
(二)参与遴选会
3月6日(周二)前,通知合格机构遴选会的时间地点以及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服务机构代表参与遴选会,并阐述项目实施方案。(每家服务机构限时10分钟)专家小组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和认定;
(三)通知遴选机构
一周后通知参与资源遴选的服务机构是否符合我单位服务标准,合格单位即签订合作意向书并开展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磊65088899-83418
北京教育学院朝阳分院
2018年2月28日